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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,浙江这样!
2024-02-02

        据浙江农业农村报告,日前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 

《意见》提出,2024年底,全省新建、提升100个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,培育50家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,构建秸秆露天焚烧“1530”(1分钟发现、5分钟响应、30分钟扑灭)高效闭环处置机制。

 

2027年底,全面建成秸秆收储运体系,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,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%以上,其中“五化”(肥料化、饲料化、基料化、原料化、能源化)离田利用率达到45%《意见》自31日起施行。

 

  《意见》要求,要高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,提升秸秆科学还田水平,因地制宜应用机械低留茬收割,大力推广肥料化还田技术,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,全面提高秸秆科学还田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。要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,加快制定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导则,探索建立村企共建、利益共享的运营机制。要加快培育秸秆利用经营主体,充分发挥市场优势,加大对秸秆利用技术改造、装备升级、产品研发的扶持力度,推动秸秆利用专业化、集约化、产业化发展。要加强秸秆利用科技支撑,推动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。要鼓励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,开展省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,创新高值利用新技术、新模式。

 

  《意见》强调,要依法推进秸秆露天禁烧,加强联合执法巡查,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及时发现、制止和查处违法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要全面完善问题发现机制,加快建设完善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瞭望点及设施、监控平台,运用卫星遥感、无人机巡查等手段,构建区域露天焚烧监控“一张网”。要进一步完善闭环处置机制,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,落实网格化管理,有效遏制露天焚烧行为。要建立通报曝光机制,加大对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的通报力度,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。